| 昭通市卫生系统2007年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昭通人才网 更新时间:2007-5-8 15:13:53 |
|
3、政审、体检。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表现;体检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准参加昭通市卫生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 5、若有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 6、政审、体检均合格者,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前到签定《就业意向合同》的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一年期试用合同,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7、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为不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笔试、面试,严格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坚决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发生,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的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严格执行好昭通市纪委、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精神。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卫生局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由昭通市卫生局负责具体解释,其中涉及人事计划下达及录用手续办理由昭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该办法适用于2007年昭通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07年昭通市卫生系统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昭通市卫生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转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