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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考核与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竞争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成绩达不到全市同级同专业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者,该竞争岗位予以取消。 (二)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将认真审核无误后的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材料及名册按上报时限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昭通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的高考定点学校(详见准考证),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必须持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印章的证明或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否则不予入场。 (二)通知时效: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人事部门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 (三)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若有对考务、考试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的将视其具体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需加试面试的岗位,面试工作纪律要继续严格执行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几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精神。 (五)整个考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附:昭通市二OO六年市、县、乡非教育部门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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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二OO六年市、县、乡非教育部门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事局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