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昭通人才网 更新时间:2007-6-18 22: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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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应聘者必须承诺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已承担。 六、考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的不同,采用面试、技能考试、考核三种方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07年8月8日上午8:00(星期二)。 2、面试地点:(1)报考编辑、记者、文秘、档案员岗位的在红河日报社。地址:云南省个旧市体育馆北路75号。(2)报考播音员、技术员、营销人员岗位的在红河电视台。地址:云南省个旧市原州政府大院内。 3、面试内容: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人员的确定: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所需岗位人数的5倍确定技能考试人选。 2、技能考试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三)考核 经面试、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到招聘岗位进行考核,考核期三个月,主要考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实践技能。 考核期每人每月发300元生活费。考核合格后初步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对初步确定的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 对应聘体检合格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者不宜录用。 八、聘用 (一)经面试、技能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拟聘用人员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由各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集团审核,报红河州人事局审批。 (三)招聘手续完结后,实行人事代理。 (四)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红河新闻传媒集团负责解释。
红河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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