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招聘文职人员 |
| 昭通人才网 更新时间:2007-3-20 16:5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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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现面向社会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 二、条例所称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三、文职人员招聘岗位、专业、指标、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指标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招聘护理、医技两个专业。 3、招聘指标为:护理类42名,医技类6名。其中护理类招聘医院内部人员约三分之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机构的社会人才约三分之二。6名医技类(专业为医学工程、医学影像、眼科、呼吸、口腔、医学实验各一名),全部招聘院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的健康条件。 3、符合聘用岗位的资格条件: 护理类具有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上岗证(应届全日制本科生可无资格证、上岗证)。 医技类具有毕业证,有相关上岗证者或资格证。 院外应聘人员需获得国家或省劳动部门计算机一级以上等级证书。 4、医技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全日制本科以上。护理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全日制本科以上。 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者以学校推荐意见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护理类30岁以下。 四、文职人员待遇(见简章,院内有粘贴) 五、聘用期限、见习期、试用期(见简章) 六、考试考核办法。采取专业理论考试、计算机机试(有证书者免考)和面试三种,视情进行技能实际操作考核。 七、报名时限、地点、方式 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地点:昆明总医院医技大楼八楼 方式:本人亲自持有效证件报名 联系电话:4774466(办公室、向干事) 八、需准备的材料。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自荐书、各类资格证书。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昆明总医院分中心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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