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事业单位2006年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公告 |
| 昭通人才网 更新时间:2006-11-2 21: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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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符合政审要求的参加体检,体检由州、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和体检原因淘汰的,可依次递补。 (三)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四)州、县人事部门鉴证后,到州、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欢迎各界给予监督。州纪律监督电话:2122016。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考试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专业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请报考者共同遵守。凡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参与考试全过程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按照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规定处理。 (四)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招聘单位,报请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通报全州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不得调动人员。
招聘计划表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西双版纳人事局 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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