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200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 昭通人才网 更新时间:2006-6-12 11: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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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定于200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76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及招考人数 法院系统:124家单位,计划录用440 人。其中:司法工作310人、司法警察11人、计算机51人、文秘52人、会计与审计13人、法医1人、档案管理1人、工艺美术1人。检察院系统:109家单位,计划录用329人。其中:司法工作230人、司法警察7人、计算机29人、文秘30人、会计与审计24人、法医5人、越语翻译1人、档案管理2人、人力资源1人。具体是: 省高级人民法院7人,省人民检察院15人。昆明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43人,人民检察院20人;昭通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45人,人民检察院28人;曲靖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41人,人民检察院31人;楚雄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28人,人民检察院28人;玉溪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21人,人民检察院17人;红河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43人,人民检察院33人;文山州及所辖县人民法院28人,人民检察院31人;思茅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26人,人民检察院30人;西双版纳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10人,人民检察院4人;大理州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法院34人,人民检察院20人;保山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23人,人民检察院15人;德宏州及所辖县(市)人民法院28人,人民检察院19人;丽江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14人,人民检察院7人;怒江州及所辖县人民法院12人,人民检察院6人;迪庆州及所辖县人民法院12人,人民检察院4人;临沧市及所辖县(区)人民法院25人,人民检察院21人。 具体招考单位及人数详见《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06年招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04年、2005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视为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 2、2003年及以前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持成人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成人教育学历的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3、其他符合用人单位招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在职人员。 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民族自治州所辖县(不含市、区)和民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司法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法律专业学历。 3、报考其它非司法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与履行该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要求。 4 、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19日后出生)。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放宽3至5 岁。 6、报考不受户口限制。 7、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免考法律专业科目。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的,可以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事宜 (一)报考职位查询 2006年法检系统招考的单位、人数、职位等见《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2006年招录工作人员一览表》,该表可通过省委组织部网站(www.ccp.org.cn)和云南人才市场网站(www.ynhr.com)于6月7日后查询。详细报名条件报名时见《云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招录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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