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务工证,权益得不到保障? |
| 昭通人才网 更新时间:2006-1-23 23:4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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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鲁老师,您好!
去年七月我们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上保险,今年6月份,公司把我们辞退,并且不按正常的补偿给付。我们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可是我们都没有务工证,听说这会影响仲裁结果,我们不知道到底会影响到什么程度,难道仅仅因为我们没有务工证,我们就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吗?另外,没有办务工证是不是公司也有责任?
麻烦您在百忙之中为我们解答,谢谢!
答复:
您好!招聘网很乐意为您提供咨询服务,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回复,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第16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72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单位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是违法的。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也就是说,如果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依法裁决。关于没有务工证是否会影响仲裁结果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即使没有务工证也不会影响仲裁结果,因为务工证不是法律上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这只是个别地区限制人才与劳动力流动的做法,退一步讲,即使仲裁以您没有务工证而提出异议,正如您所言,其主要责任也应当属于用人单位。因为,对于没有务工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首先就不能聘用,属于用人单位非法用工,而不能是劳动者非法就业。因为劳动者有就业、择业的权利。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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